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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能否问男方要生活费?老婆有外遇应该怎么取证?

2023-05-10 14:33:01 来源:襄阳热线

未婚先孕能否问男方要生活费?

1、未婚先孕能问男方要生活费的。根据相关规定,未婚先孕生育的子女,一般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如果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则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老婆有外遇应该怎么取证?

1、老婆有外遇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

(1)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2)保证书、道歉书等;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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