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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鹿邑县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

2023-03-24 16:18:23 来源:中华网河南

“林长+检察长”制是省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创新机制。自《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以来,鹿邑县检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鹿邑县辖区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蓝”守护“古树绿”。

贯彻“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鹿邑县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

古树作为不可再生的珍稀生物资源,不仅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更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符号与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生态、文化、历史和景观价值。对古树名木疏于管理,不仅会使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受到损害,也会对历史文化传承造成不可逆补的损失。

鹿邑县作为老子故里,道家思想的发源地,每棵古树名木都是历史的承载者。县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我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从2022年8月至9月期间,实地调查我县10余个乡镇存在的古树的生长状况及保护状况,调查发现:有些古树没有设置保护标牌,且部分古树树下杂草丛生,柴草乱堆,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有些古树主干空洞腐朽、有些古树上面存在人为的乱刻乱画,另有一些古树因树干空洞腐朽树枝缺少着力点存在折断坠落危险,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破坏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此线索后进行立案调查,并向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保护措施,对遭受人为、自然损伤的古树名木采取救助,复壮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养护责任落实到位。

贯彻“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鹿邑县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

检察建议发出之后,行政机关迅速成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开展古树名木情况调查工作。对县境内存在的古树名木进行逐株填表登记,详细的填写树种、树龄、树高、胸围等,统一编号建档,使每一颗古树木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古树名木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针对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我院及时跟进开展“回头看”活动,发现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行职责,古树名木均得到有效保护。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鹿邑县检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与林业部门进行结合,建立长效的协同机制,共同探索解决办法,形成行政监督合力,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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